澳门太阳城赌城

热点专题
创建标准

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

 

《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》

1、总 则

 

1.0.1 为了统一全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,加强居住区和单位的绿化

工作,结合江苏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。

1.0.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设市城市中新建区和旧城改造区的居住区和单位

的绿化。

1.0.3 建制镇的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
1.0.4 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除执行本标准外,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

准、规范的规定。

 

2、术 语

 

2.0.1 居住区按人口户数或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区、小区、组团三级,各级标

准按表2.0.1的规定招待其组织结构可以是居住区一小区一组团、居住区一组团、小区一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。

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.0.1    

 

居 住 区

小 区

  组 团

户数(户)

1000015000

20004000

300700

人口(人)

3000050000

700015000

10003000

2.0.2 绿地率

2.0.2.1 居住区绿地率

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(%)。绿地应包括:公共绿地、宅旁绿地、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(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),

不包括屋顶、晒台的人工绿地(无生命人工绿地);

2.0.2.2 单位绿地率
单位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单位用地的比率(%)。绿地应包括:单位

附属公园、游园、道路及建筑旁的绿地、苗圃、花圃等。

2.0.3 居住区公共绿地

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、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、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。

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,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,包括居住区公园

(居住区级)、小游园(小区级)、组团绿地(组团级)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它宽

度不小于8米、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带状块状绿地等。

 

3、居住区绿化标准

 

3.0.1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%,属于旧城改造的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

25%

3.0.2 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相应设置,

指标按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:组团不小于0.5平方米/人,小区(含组团)不

小于1平方米/人,居住区(含小区与组团)不小于1.5平方米/人。公共绿地内

的绿化面积(含水面)不小于70%

3.0.3 居住区的绿化设计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,报市建设

(园林)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;绿化工程施工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

承担,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。

3.0.4 居住区内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基本绿化,绿地分布均匀,布局合理,植

物配置科学,层次丰富,并大力发展垂直绿化、高层绿化。

3.0.5 居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机构落实、人员落实、责任落实、资金落实、

措施落实,树木成活率达95%以上,基本无缺株断垄、无病虫害,绿化配套设施

完好,环境整洁舒适,反映良好。

3.0.6 区内居民绿化意识、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较强,能认真执行绿化保护

规定,基本杜绝违法行为。

 

4、单位绿化标准

 

4.0.1 新区建设的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%,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可有适当差

异。

4.0.1.1 工业、商业金融、仓储、交通枢纽、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,绿地率

不小于20%

4.0.1.2 机关团体、文化娱乐、体育、医疗卫生、教育、科研设计、部队等

单位,绿地率不小于35%

4.0.1.3 对环境有大气、噪音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,绿地率不小于30%

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;

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,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%

4.0.2 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单位,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。绿地确实

难以达到指标要求的单位,要积极采取高层绿化、垂直绿化的方式,使绿化覆盖

率不低于25%

4.0.3 单位绿化设计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,方案按规定报建

设(园林)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;绿化工程施工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施工单

位承担,验收合格。

4.0.4 绿化设计合理,植物选择符合单位性质,充分运用具有地方特色和生

态特性的植物,可绿化用地全部绿化,最大限度地进行垂直绿化、高层绿化,工

作、生产环境整洁舒适。

4.0.5 单位绿化有专人养护管理,整洁美观、花木茂盛,环境生态效益良好。

4.0.6 单位员工绿化意识、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较强,认真执行绿化保护规

定,有效制止违法行为。

 

5、园林式居住区标准

 

5.0.1 符合绿化达标居住区标准,绿地率提高10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

1平方米,做到黄土不见天。

5.0.2 绿化设计与居住区的地形地貌紧密结合,有创新、有特色,乔、灌、

草配置科学合理,形成优美丰富景观,环境优美整洁。

5.0.3 养护管理得力,居民绿化意识较强,无违法行为发生。

 

6、园林式单位标准

 

6.0.1 符合绿化达标单位标准,绿地率提高10%

6.0.2 有供职工游憩的小型公园、游园,环境优美。

6.0.3 绿化设计科学合理,养护管理得力,环境生态效益显著,职工绿化意

识强,无违法行为发生。

  

 

省级园林式单位考核计分细则(暂行)

 

序号

考核标准

满分

记分

领导重视单位绿化美化工作,投入充足的人力财力抓好环境建设。

10

 

绿化设计、施工由持有相对应资格证书的设计、施工单位承担,方案按规定报经建设(园林)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。

*每项3分。

9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绿化用地达到规定标准。

新区建设的单位绿地率不小于40%,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可有适当差异:工业、商业金融、仓储、交通枢纽、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,绿地率不小于30%;机关团体、文化娱乐、体育、医疗卫生、教育、科研设计、部队等单位,绿地率不小于45%;对环境有大气、噪音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,绿地率不小于40%,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,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,单位绿地率应达到50%。属于旧城改造的单位,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。绿地难以达到指标要求的单位,要积极采取高层绿化、垂直绿化复层绿化的方式,使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%

*绿地率每降低1%0.8分。绿地覆盖率每降低1%1分。

 

 

 

15

 

绿地布局、结构合理,与地形、建筑紧密结合、协调,因地制宜。

6

 

以植物造景为主,植物的选择适合居住区特点,乔、灌、草、落叶、常绿合理配置,品种丰富,形成优美的绿色景观。

6

 

绿化形式多样(规则式或自然式、高层绿化、垂直绿化等)风格统一,可绿化用地基本绿化,充分发挥绿化的环境、生态功能,生态效益显著。

6

 

设置必要的活动休憩设施,建筑、小品等构筑精致、得体牢固。

9

 

有专人管理。措施、资金落实。绿化文档图纸齐全。   *每项3

6

 

无改变绿化用地性质现象。

4

 

植物生长茂盛、健壮、无枯枝败叶,保存率达95%

4

 

十一

植物修剪整齐。

4

 

十二

黄土不露天。

4

 

十三

无明显的病虫害。

4

 

十四

绿化配套设施无破损。

4

 

十五

环境卫生整洁、舒适,无随地吐痰、大小便、乱扔垃圾等现象。

4

 

十六

职工具有较强的建绿护绿意识,无违法行为发生。

5

 

合计

 

100

 

备注:1、申报的单位面积应在0.7公顷以上(0.7公顷)

2、第二项中“持证施工”指1995年后开工的单位绿化工程项目。

3、单位拆墙透绿,形成良好景观的,加2分。

 

友情链接:
版权所有:扬州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资产经营管理部 联系方法:0514-87579026(内线:89026)